上一版/ 03 版:综合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历史报纸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考勤记录没有他 工资表上却现身?

市劳动监察支队“火眼金睛”帮农民工追回欠薪

蚌埠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来源:蚌埠日报


  农民工送锦旗表示感谢。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郝玉琳 通讯员 谢冰 文/图)持正义秉公执法,为民工讨薪维权——这是周某莉等农民工代表今夏为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送来的锦旗上的赞誉,表达着农民工对该支队为民服务、秉公执法、惩治犯罪的优良作风给予的赞扬和感谢。而说到调查这起案件的过程,那几个工资表上的名字,是让案件“水落石出”的第一线索。
  2022年春,支队接到周某莉等10名农民工投诉,阳光城麓山悦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19.26万元。接到投诉后,支队马上立案调查,了解到周某莉等10人为葛某宇粉刷班组下游农民工。2020年8月,葛某宇承包了阳光城麓山悦府29#楼及地下室部分粉刷工程,并与“大包工头”签订了《工程承包协议书》。当年8月-11月,周某莉等10名农民工在葛某宇的安排下工作。
  “项目欠薪?到底是哪个步骤出现的拖欠?问题出在哪个责任人身上?”初步了解情况后,带着这些疑问,支队来到施工总承包单位处,调查取证、走访问询,调取了相关的葛某宇班组的工人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相关劳动记录等材料。
  粗看之下,这些材料似乎都没有问题。但富有经验的执法人员在仔细对比后发现了“猫腻”——
  将工资发放表与考勤记录比对,执法人员发现葛某宇制作的工资表中,有个别名字并未出现在工地每日的实际考勤记录中。“我们要求施工总包单位要按月制作工资表,要找农民工签字确认,并要在工地公示。但实际操作中由于用工量很大,农民工流动性非常强,很多时候工资表事实上都是包工头自己做,但是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劳务分包公司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也有责任认真复核。”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这起案件中,嫌疑人葛某宇通过提供虚假名单、编造虚假工资表的方式套取工人工资,而且由于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做到认真复核,才导致周某莉等工人的工资被套取。”
  找到了问题所在,案情很快查清,支队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葛某宇补发拖欠周某莉等10名农民工工资19.26万元,但在规定期限内其拒不支付。2022年4月13日,市人社局依法将葛某宇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23年2月20日,蚌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葛某宇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19.26万元。5月25日,葛某宇为减少刑期,主动筹集了19.26万元,足额支付了所拖欠的10名劳动者劳动报酬,欠薪案件历经1年多时间得以圆满解决。
  虽然成功追回了薪资,但从被拖欠到最后拿到钱,周某莉他们经历了两年以上的漫长历程。那么,农民工朋友们在日常工作中有没有什么可以留心、注意的事项,尽量规避掉被拖欠的问题,或者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解决这个问题呢?采访中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提醒,在外务工时一定要提高维权意识,进入工地前要实名制登记、签订劳动合同,每月要仔细核对自己的工资表,并签字确认。如工资未及时、足额发放,要第一时间向施工单位反映,也可直接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不要相信“老板”“工头”的任何拖欠说辞,长期讨要后实在要不到才投诉反映,第一时间反映有助于大家及时拿到薪酬。同时,该负责人也提醒各用人单位要认真核对工资表,发生类似本案中的编制虚假工资表造成工人工资被拖欠的,如包工头不能及时支付,用人单位需承担工资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