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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门诊慢特病报销有新变化

蚌埠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来源:蚌埠日报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陈瑶)近日,记者从市医保部门获悉,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9月1日起,医保报销有新变化。
  《通知》指出,取消慢病门诊用药目录。参保慢特病患者门诊费用报销不再受《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限制,门诊使用符合病情需要的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时,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此前我省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调整无法与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同步,造成部分新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慢特病门诊用药报销存在“时间差”,给群众造成先行垫付、线下报销等不便。同时,原先的政策难以最大限度覆盖到全部的慢特病用药需要。此次出台优化调整慢特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政策,取消慢特病门诊用药“小目录”限制,将进一步增加慢特病患者门诊用药选择与报销范围,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我市将从9月1日起,严格执行慢特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