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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九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蚌埠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08月10日    来源:蚌埠日报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3日(第二十九批)交办我市的7件信访件,截至8月9日,已办结2件。其中,办结中经查属实的1件,不属实1件;责令整改0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LD202301276   怀远县包集镇王圩村南大沟西庄南侧200米左右,有露天搅拌站,卸水泥时粉尘严重。 怀远县 大气 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处建有移动式搅拌机一台,散装水泥罐一台,已用黑色遮荫网覆盖。现场核查时,该搅拌站设备用电已断,未发现生产迹象,无相关审批手续。   包集镇政府正在对露天搅拌站实施拆除。 无
2 LD202301273   怀远县包集镇高速南边有一家元一建材,生产时产生噪音太大,有扬尘,并且厂门口路面上有石子抛撒。 怀远县 噪声、大气 属实   反映的建材厂为怀远县元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有破碎生产线一条,PC构建机一台,项目尚未完全建成。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但堆放有部分原料。现场未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   包集镇政府已对该公司实施了取缔关闭,做到了“两断三清”。 无
3 WX202300725   1、2019年或2020年7、8月间,市环卫处在开挖处置填埋污泥施工中(施工负责人:李某根),由于违法开挖,导致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渗滤液调节池西南角约一千平方米地面及调节池护墙塌方,池内大量渗滤液冲垮园区西围墙涌入墙外农用灌溉水渠,造成灌溉水体污染,事故发生后环卫处相关负责人隐瞒不报,酿成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严重违法失职,要求督察组彻查。2、市环卫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来集中填埋堆放在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的垃圾堆体上,之前环保督察检查发现后要求整改。2022年初飞灰填埋场建成后把堆体上的飞灰转运到新建的飞灰填埋场填埋,在转运填埋过程中,将原来的覆土也当成飞灰一起填埋充量,致使现在垃圾堆体原飞灰填埋区下面还有约两万吨左右的飞灰没有转运到新建的飞灰填埋场,环保隐患仍然存在。这是公然弄虚作假,糊弄环保督察组摘牌,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希望严查,一查到底。 其他 不属实   1、2020年8月10日,市环卫处为预防渗滤液调节池渗漏,在渗滤液调节池西南侧建设约7米深防渗隔离墙,并在隔离墙建成后对隔离墙外侧土壤进行置换,因为有防渗隔离墙相隔,不存在渗滤液调节池塌方和渗滤液渗漏情况。在土壤置换过程中,因整改区域狭长,园区围墙影响机械作业,所以对园区围墙进行了拆除,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修建,园区围墙并非渗滤液冲垮。上述情况当时就向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做了报告,并于2021年10月26日向市整改办上报了核查报告,不存在隐瞒不报的情况,2020年度地下水检测报告均显示达标,不存在渗滤液大量渗漏污染环境的情况。  2、2020年6月16日,省生态环境厅对蚌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6.7万吨焚烧飞灰未按要求单独分区填埋等问题实施了挂牌督办。蚌埠市政府高度重视,投入3000万元资金,建设单独飞灰填埋库区。2022年1月15日,蚌埠市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飞灰填埋区)项目建成运行,采用卫生填埋工艺。2022年4月13日,存放在生活垃圾堆体上的6.7万吨飞灰固化物全部转运至新建填埋场规范填埋,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不存在约两万吨左右飞灰未转填弄虚作假的情况。转运过程中,由于部分飞灰袋破损,混入覆盖土,所以将部分覆盖土随飞灰共同转填。 无 无
4 WX202300726   高新区马城高科产业园内厚德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长期非法处置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垃圾水随意排放进入市政雨污管网,相关环保手续不完备;提取地沟油销售渠道不透明,疑似将地沟油混入食用油进入市场;餐厨浆料运到怀远违规饲养黑水氓(非规模生产),造成两地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并恶意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希望彻查。 高新区 水、其他 部分属实   反映的蚌埠市厚德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环评报告已审批并通过验收。该公司主要利用餐厨垃圾提炼粗脂肪酸(工业油脂),生产残渣综合利用,交由怀远县境内的蚌埠市厚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虫(黑水虻),生产废水通过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天河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该公司运行投产以来,未发现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经调阅该公司销售清单显示,2023年上半年共销售工业油脂491.63吨,主要销售至下游企业(上海泉岳龙化工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作为原料进一步生产使用;生产残渣由蚌埠市厚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怀远县境内)进行农业综合利用,项目经怀远县发改委备案。另据了解,该公司为怀远县餐厨垃圾特许经营单位,处理费用由怀远县按吨实施财政补贴,特许经营合同内明确具体单价。   一是继续加强该公司日常监管,确保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二是提高公司环境管理工作,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 无
5 LD202301275   蚌山区阿尔卡迪亚蓝天城,31号楼与32号楼之间阳光健身房与游泳池一体在32号楼下放3个空气囊,24小时不间断发出噪音,尤其是夜间扰民严重。 蚌山区 噪声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健身房位于30号楼处,在32号楼下放置3个储水装置(用于健身房洗澡和游泳池用水)及4台换气设备(用于健身房的通风换气),在储水装置注水期间和4台换气设备开启时均会产生一定声音,据健身房负责人称这些设备在每日早8点至晚9点不定时开启。   要求该商户上述设备在每日12:00-14:30以及晚8:00至第二日早8:00的时间段不得开启,同时定期对设施进行减震降噪和维护,尽量避免扰民情况发生。 无
6 LD202301271   固镇县石湖乡陈桥村有一家揉丝加工厂(原是丰原厂房),设备在处理小麦秸秆时,产生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固镇县 大气 部分属实   反映的揉丝加工厂为安徽丰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秸秆收储中心,主要从事秸秆收储,该收储中心建有一条秸秆揉丝生产线,无环评审批手续,生产加工过程中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粉尘较大。   已要求该秸秆收储中心拆除秸秆揉丝加工生产线,清运产品及设备。 无
7 LD202301272   固镇县谷阳镇唐南社区有一非法塑料厂(名为雪山塑料厂),非法占用农田耕地,未办理任何环评手续加工塑料。 固镇县 其他 属实   反映的塑料厂为固镇县薛山包装点,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塑料瓶分拣打包销售,土地性质为耕地,未取得规划用地许可。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厂存在清洗、粉碎和热熔拉丝等生产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生产经营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相关手续。   对该包装点的原料□废旧塑料压块进行清理,除厂房和机械设备,对场地清空后完成土地复垦、复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