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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检察院:
创新工作方法 多元化解矛盾
蚌埠日报
作者:曹缙
新闻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来源:蚌埠日报
2022年9月5日晚,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孙某某发生纠纷,后朱某某对孙某某进行殴打,造成孙某某多处骨折,轻伤二级的后果,公安机关将此案提请蚌山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蚌山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情节,有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的意愿,且系初犯,对其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影响案件诉讼进程,但双方在赔偿给付数额上存在分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鉴于该情况,蚌山区检察院提出了化解矛盾新思路,决定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机制。承办检察官联系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家属,积极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并详细讲解认罪认罚及提存赔偿保证金的法律后果和效力,后犯罪嫌疑人自愿将10万元赔偿保证金提存于众信公证处。据此,蚌山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该案是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与蚌埠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机制的工作意见》后,办理的首起案件,通过该机制的运行,既保障了被害人的利益,也促进了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曹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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